信息中心

沿河:多“点”并举守好处分决定执行 “后半篇文章”
时间:2023年04月20日 信息来源:铜仁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作者:罗林林 浏览量:
 “杨某某受处分后,工资是否按要求执行?”

  “鲁某受撤职处分后,年终考核结果是按什么等次评定?”
  为切实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防止纪律处分执行“打白条”。今年以来,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实地查看、与相关负责人详细交流、调取档案、查阅台账的方式到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单位对受处分干部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整改。
  该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巡察监督优势,将处分决定执行监督与巡察监督相结合。每轮巡察进驻前,审理部门将被巡察单位被处分人员清单提供给巡察组,与巡察干部交流探讨处分执行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并就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讨论,将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写入巡察报告并反馈,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做到立行立改。目前已通过巡察发现并督促整改违规发放绩效考核等3个问题。
  及时印发《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纪委以及乡镇(街道)纪(工)委的监督作用,对处分决定作出后相关的宣布、送达、归档、职级、岗位、待遇、考核等情况实行动态督促和集中纠治,对发现的问题适时进行“回头看”,目前已发现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11个。
  该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印发一份书面执行通知、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通报一次执行情况”即“三个一”工作方法为抓手,明确专人负责处分执行及后续宣布、警示回访等执行工作。在印发书面执行通知时,详细载明需要履行的程序、具体执行时限、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及需要上交的资料,要求执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专人负责定期督促,让审理人员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案件审理上,双向提高审理和执行效率。


分享到:5
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