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窗

沿河建作风驻点巡查机制 促党员干部监督常态化
时间:2015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今年以来,沿河县纪委制定出台《沿河自治县干部作风建设驻点巡查工作方案》,建立干部作风建设驻点巡查工作制度,将全县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巡查范围,强化对党员干部常态化监督。截止10月,该县先后组建5个巡查组,共巡查单位20个,发现问题线索70余件,移交案件线索12件,其中立案12件,党政纪处分12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其他形式处理65人,收缴违纪资金3.94万元。

    改进巡查方式。一是建立巡查工作人才库,沿河县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和财政、审计系统干部中挑选选了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敢于担当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参与巡查工作。二是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随机调配巡查人员,一次一授权、一次一轮换,巡查组长由县纪委常委或纪工委书记担任。巡查采取全方位巡查和专项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于“四风”突出问题严重和信访较多的单位采取定岗巡查、蹲点守候、精准发现等方式开展专项巡查,巡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开展巡查前,县纪委对已掌握的问题线索逐一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后,书面反馈给各巡查组。三是制定“一对一”巡查方案。各巡查组根据每个被巡查单位工作职责、职能及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每个巡查单位的方案,确定巡查重点,做好巡查前各项准备工作。进驻巡查后,组织召开巡查动员会,在被巡查单位张贴巡查公告,公布巡查内容、时间、办公地点和投诉举报电话,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受理举报、查阅资料、走访座谈、个别谈话、明察暗访的多种方式,深入查找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

    紧盯重点对象。沿河县围绕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情况,重点巡查以下人员:一是各单位党委、党组成员;二是各单位其他科级干部;三是各单位负责财务、后勤管理的人员;四是各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申报、验收的人员。

    突出巡查重点。沿河县围绕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重点巡查以下五个方面情况:一是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是否存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问题方面,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和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公款送礼,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超标准占有和使用办公用房,干部违规操办酒席和违规打麻将”等问题和“三个开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三是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是否存在“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不依法依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团团伙伙,损害县委和政府形象等问题。四是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方面,是否存在慵懒松散、不思进取、不愿担当、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等问题。五是在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和村组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干部是否存在走读、脱岗,对群众的诉求不理会、不解决等问题;村组干部是否存在长期不在村居住,村财务不公开,村集体事务不开会讨论研究,低保评选和救济款物发放优亲厚友等问题。

    强化结果运用。一是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巡查工作结束后,巡查组10日内形成书面巡查材料,县纪委常委会听取汇报,5日内召开通过通报会将结果反馈给被巡查单位,督促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跟踪督办、整改销号,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巡查结果和整改情况一并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及时移送,直查快办。巡查组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汇总梳理、分类处置。在团结街道巡查中发现个别工作人员存在迟到早退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责令团结办事处限期整改。团结街道在全街道对相关人员通报批评,责成相关人员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做出了深刻检讨,县纪委对存在问题的街道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巡查组直查快办或移交有关纪检监察室查办。(陈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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