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窗

沿河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做到“四明确”
时间:2010年05月2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为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近日,沿河自治县制定了涉农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在监管中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监管范围。监管范围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各种种植养殖项目资金、民政救灾救济资金、扶贫资金、移民资金、生态建设资金、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和用于农村的教育、卫生、文化、科技事业发展等资金。二是明确监管内容。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和公开制度,要求各涉农资金管理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包括本级匹配)、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15日内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同时作为政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内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和项目规范化管理,要求设立专门帐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要求项目实施程序依法合规,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应进行审计、验收,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三是明确监管措施。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实行逐月报告、季度检查、重点检查和定期分析。四是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对纪检监察机关、发改、财政、审计、交通等20个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具体明确,要求根据部门职责认真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上报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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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