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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买官卖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到底整治哪些方面
时间:2010年05月0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据人民网报道:最近一期《求是》杂志刊登中组部部长李源潮于2009年12月13日在贯彻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其中李源潮指出:要对跑官要官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那么,这项整治到底该整治哪些方面的东西呢?
  整治在用人上长期存在的不正之风。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长期存在于党内,已经成为一种顽症,向来为人们所痛恨。中国向来讲究人情关系、亲情关系、裙带关系,这种风气如果带进党内,那就直接影响我们党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决策。如果将一些不符合党性要求的人选拔到党内,就可能直接影响到党的队伍纯洁,影响到我们党的外在形象。使可用人才被拒之门外,不能为我所用,丧失大多数用之才的积极性。因此,整治就是以此为契机,将存在于党内的这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全力清除之。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风清气正的用人风气,使品德好、能力高、会干事、能干事的人,真正选拔到党的领导干部岗位上来。
  整治一些跑官要官和买官卖官的人。谁在助推不正之风?跑官、要官者和买官、卖官者是不正之风的直接参与者,也是最大利益获得者。或为自己或为他人,无论为谁,终归有人在其中获得好处,谁?就是这些跑官、要官者和买官、卖官者!因为有市场,有人要,就有人卖;有人出钱,应有人跑;有利可图,就会有人要。因此,对于跑官、要官者和买官、卖官者,要坚决杜绝其门路,要像李部长说的那样坚持有案必查,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整治在选人用人上监督不到位的领导干部。李部长在文章中提出了治理用人不正之风的四项工作,其中之一是完善制度体系。中央制定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性文件,既然有了这些法规,我们就应该严格按照制度和法规进行监督,尤其是监督机关。在整治过程中,不能一味责怪这些跑官、要官者和买官、卖官者,我们监督职能部门是否反省一下,是否也尽到了责任呢?在跑官、要官者和买官、卖官者大行不正之风时,我们是否有效地履行了职责:坚持原则、程序操作、及时提醒呢。如果每一个人都能按照法规办事,实行权力阳光操作,把好自己的这一关口,我想跑官要官者和买官卖官者一定是不能走通每个环节的。
  整治在用人环节的漏洞。在李部长的撰文中强调,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制度,到2010年,用人上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在治理用人不正之风上要做四项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专项治理、加大监督力度。在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体系,针对实际,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坚持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找出漏洞,不断完善制度机制。
  总之,通过整治,不断开展调研,听取群众意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达到不仅整治不正之风,也通过整治来完善制度机制的漏洞,使选人用人形成一股良好的风气。并以此为契机修订一套完整的制度机制体系,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能的良好用人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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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