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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5年09月1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沿纪通〔201531

 

 

关于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

 

近年来,我县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但仍有少数党组织或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违规违纪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实和“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我县近年来查处的4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20143月,县环保局职工田××被抽调到县政府驻贵阳办事处工作,抽调期满后33天未回原单位上班。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松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疏于干部管理,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谯家镇铅厂完小20143月用该校学生营养餐资金0.552万元支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和加班补助费。该校校长谢朗飞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记过处分,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2013年至2014年,洪渡镇实施场镇房屋统一立面改造工程,因工程验收未制定方案、未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培训,导致验收人员在测量过程中标准不一,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7.182万元。该镇镇长黎泽安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记大过处分。

2012年以来,官舟中学向学生违规收取补课费进行有偿补课,共计144.36万元。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陈谋韬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提高“两个责任”意识,主动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坚持“一案双查”,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

 

          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局

          20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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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