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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禁止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规开展年终检查考评活动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4年01月02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沿绩效办〔20141

 

 

关于严厉禁止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规开

展年终检查考评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工业园区、县城新区党工委,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县人武部党委,乌轮司党委,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年终检查考评活动,特别是规范当前一些单位和部门擅自开展的各种年度检查考评活动,防止各种检查考评过多过滥问题回头反弹。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检查考核活动的实施意见》(沿党办发〔2013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规范年度检查考评活动。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检查考评由县绩效办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任何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得再单独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及其下级部门实施年度绩效目标考评活动。

  二、严厉禁止违规开展检查考评活动。未经县委、县政府审定列入绩效管理考核范围的检查考核项目,也未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单列检查考核的项目,任何单位和部门都不得违规进行年终检查考评,已经开展的,要自行纠正;严厉禁止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以任何理由在年终对下属(下级)单位违规开展检查考评活动,正在进行的,要立即停止。

  三、严格实行报批备案制度。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要求的或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开展的常规性监督检查活动,要按照沿党办发〔201322号的有关规定向县绩效办申报,并报县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县绩效办将根据监督检查活动的性质,采取多项目整合或与其他项目同步检查方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督检查的次数和频率。未经审批同意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一律视为违规行为。

  四、实行分级监管制度。县绩效办负责对县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检查考评活动进行监管;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党政机关和企事单位业开展的检查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县直单位和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的检查考核活动进行监管。对监管不力,造成检查考核活动违规或超出审批范围的,将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县绩效办将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0856-8222040),受理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违规开展检查考评活动的投诉举报,并负责调查核实。凡未列入绩效考核范围,也未报批并擅自到各乡(镇)、县直部门及其下属(下级)单位进行检查考评的,被检查考核单位有权拒绝检查考评,并应及时向县绩效办投诉举报。

  六、严格责任追究。县绩效办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检查考评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检查考核工作纪律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要坚决追究部门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按规定扣减相应部门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

  各乡(镇)、县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对本辖区、本单位开展的检查考核活动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情况于201418日前报县绩效办。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绩效管理考核办公室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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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