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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时间:2021年04月16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浏览量:

2020年4月26日至5月19日,十三届中共沿河自治县委第八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开展了政治巡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院党组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院党组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以坚决的态度狠抓整改落实。现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站位,统一认识,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院党组收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院党组书记、院长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分别4次主持召开院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为巡视整改工作把方向、谋思路。各责任领导围绕整改措施,主动认领整改任务,迅速牵头分管责任部门,对照措施逐条梳理、整改,以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切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真抓实改,全面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一是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召开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采取班子领学、成员共同探讨的方式学原文、悟原理,把理论知识往深里学、入心入脑,切实提升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干警政治轮训工作,强化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推动人民法院政治轮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组织干警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自学,有效提升干警政治素养和理论知识水平。对理论知识掌握不熟的班子成员,由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约谈。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学习。院党组2020年先后5次召开院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按照“四个责任”细化班子分工,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做到落实工作不缺项、不漏项。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规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组织召开综合办公室工作会,围绕公文写作开展培训,通报巡察中有关文件起草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责任意识及写作水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四是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宗教工作的相关安排部署,加大宗教工作开展力度,召开院党组会研究宗教工作,对审理中发现的有关宗教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击、教育、宣传非法宗教活动。

3、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结合“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暨革命化大练兵、“三个规定”、“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大工作的贯彻执行力度,对今后开展的专项活动,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的支委班子,院党组成员分别任第一、二党支部书记,劝说长期居住在外的老党员将组织关系迁至居住地,积极规范支部建设。

4、执行上级精神打折扣:一是召开院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切实提升党组对巡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效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二是加大对数据的审核力度,明确上报材料由部门草拟、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上报,确保数据详实、准确。政治部对问题材料的撰写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撰写人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做到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出现。三是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暨革命化大练兵、“三个规定”、“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列入专项活动整改内容,严肃查处违反整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问题,对在立案大厅、信访窗口和庭审、执行等现场是否存在“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等严重伤害人民群众感情、危害人民法院形象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将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在全院扎实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养,建设具备良好作风的干部队伍。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相关脱贫攻坚理论知识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切实提高班子成员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5、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党组会议事规则,会前充分酝酿,成熟后再提交党组会讨论决定,严肃党组会议制度;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数量的相关要求,牵头办理有重大影响力案件,着力提升办案质量,切实做到以上率下,有效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率。2020年,均已达到院庭长办案数量要求。二是强化干警质效意识,院党组书记、院长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审判质效调度会,分析研判质效指标情况,积极保持优势指标,提升弱项指标。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八率”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落实奖惩机制,加大督察督办,有效提升审判质效。三是各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部门的指导,每月召开一次审判质效会,就如何加快推进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开展自查,针对存在问题找出解决对策,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庭审安保工作,围绕人员管理、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机制建设等内容,组织法警、保卫进行安保业务培训,提升突发情况应对能力。五是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规范执行程序,畅通审判执行工作“最后一公里”。六是严格执行县委对公务员的考核办法,实行每季度考核一次,结合我院审判执行业务进行量化考核。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扎实:一是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级约谈工作相关要求,结合被约谈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岗位风险,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分级约谈,被约谈人围绕约谈内容制定整改措施,真正做到谈深、谈透,达到提醒警示作用。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暨革命化大练兵、“三个规定”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切实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院党组成员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切实做到举一反三。三是召开全院干警会及以张坚案为典型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教育大会,会议通报了十八大以来出现的违法违纪案件,并将相关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纳入警示教育内容,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作用。

7、“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规范大额资金的使用程序,同时邀请纪检监察组参会,及时规范建立目录台账,对党组会上议定的事项严格落实,确保党组会议的严肃性。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一是结合我院开展的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本院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规范津补贴发放。对问题中相关人员所得津补贴进行清退,目前已清退完毕。二是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完善规范本院公车管理,严禁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分管副院长对报销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及时清退报销所得。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沿党办发〔2018〕50号文件,严格审查报销差旅票据,杜绝此类情况再发生。四是结合“三个规定”、“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加强干警廉政教育,规范车辆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财务人员、财务分管领导加强对差旅票据的审查,严禁报销私车相关费用。五是严格执行“关于加班误餐补助开支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报账审批程序,规范报销手续。经财务人员核查,对超标费用明确由加班人员自行支付,目前已全部清退。六是加强对职工欠款的清理,明确欠款归还时限。目前单位欠款已全部清理。现已明确开展公务不再实行提前借款,统一使用公务卡报销。

2、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一是财务人员、审核人员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审查,严格实行物品采购审批制度,规范报销资料及程序,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沿党办发〔2018〕50号文件相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杜绝违规接待、超标接待。同时,明确了财务人员加强对报销票据的审核把关,严格报销程序。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款兑付程序。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大额资金使用程序,对未履行审签手续的,不予以支付。

3、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到位:一是加强单位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规范报销程序。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工作业务水平。严格报销审批程序,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报销票据严格把关,对不规范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4、党费公开不到位:坚持党务公开制度,将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列入年度支部工作报告中,并在党员大会上向党员报告。已将党费收缴情况每月在二楼公示栏公示,接收全体党员的监督。

(三)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是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对党组研究事项严格落实,确保会议严肃性。二是根据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方向,就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三是加强党员干部对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把牢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相关规定,抓实抓好本院党建工作。已调整一名党员负责党建日常工作,并明确两名党员为专职党务干部,配强党务干部队伍。利用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加强党务人员对《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法规的学习,提升党务工作能力。经请示县机关工委同意,重新选举产生第一、二党支部支委班子。四是加强对退休党员日常管理,对因年龄较大或身体不便的党员,进行走访,送学上门。对已长期在外地生活、无法正常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员,征求其意见,劝说其将组织关系迁在居住地党组织,确保党员管理全覆盖。目前共有5名党员将组织关系迁至贵阳、铜仁等居住地,其余老党员均表示会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五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规程》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对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的开展。利用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等方式,强化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熟悉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提升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六是结合本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规范设立2间党员活动室,在党员中开展亮身份、晒业绩、树先锋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2、组织生活不正常: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按期组织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2020年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为党员上党课4次,第一、二党支部共召开支委会17次、党员大会14次。二是结合脱贫攻坚、法治宣传、创卫等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提升党员意识。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前明确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并收集好活动资料,进一步规范支部档案。2020年7月1日,组织党员到土地湾黔东革命根据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第一、二党支部组织开展“防风险、守底线”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开展对照检查,切实强化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三是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提前谋划组织生活会的准备工作,会前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集中学习、谈心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实事求是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收集好会议相关佐证资料,让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3、党费交纳管理不规范:组织党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严格实行党员按月交纳党费,并及时在公示栏进行公示,规范党费收缴。

4、干部人事工作不慎重:一是严格执行“四不一末”制度,在研究人事、经费等事项时,先由其他班子成员发言,主要领导再最后发言,体现党组会议既广泛民主、又民主集中,确保党组会议召开的实效性。二是严格执行新招录人员基层服务年限工作要求,对新招录的未满服务年限人员,严禁调整工作岗位。三是加强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岗位一旦出现空缺,及时配备,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5、评先选优工作不严格: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研究涉及人事、经费等事项时,实行其他班子成员先发言、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充分发挥民主。二是严格按照县委关于党员评先选优工作相关要求,多形式开展党员评先选优工作,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学习强国”得分、工作实绩、参加组织生活及在本院开展“亮身份、晒业绩、树先锋”活动等情况,多方面考评党员表现是否优秀。

三、巩固巡察成效,以务实作风抓落实,持续推进从严治党到位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强化思想教育,使全体干警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整改的事项,强化措施、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继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相关制度,加快建立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为法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


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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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