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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建四联闭环体系 当好巡察“侦察兵”
时间:2020年10月14日 信息来源:贵州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陈江伟 浏览量:

今年以来,沿河县委巡察办构建人员联训、方式联用、机制联建、整改联动的巡察工作闭环体系,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人员联训。该县采用“走出去”、“请进来”、“轮流式”“任务式”等多方式进行联训。积极“参加上级有关巡察工作业务培训、到其他县区学习交流;主动“引进来”邀请其他单位专业人员授课;每轮巡前由巡察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轮流式”讲授巡察经验方法;编印《巡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等进行“任务式”自学。目前,已选派巡察干部参加上级培训26人次,到兄弟县交流学习2次,邀请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同志培训5次。

方式联用。该县采取“常规+专项”融合,重点对意识形态、扫黑除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方面开展专项巡察,通过常专结合,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综合把脉会诊。采取“常规+点穴”融合,充分利用点穴式巡察短平快的特点,找准穴位,精准突破。目前,该县已完成了2轮 115个党组织的巡察,共发现问题2095个,移交问题线索40件,立案5件。

机制联建。该县印发《关于建立县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从情况通报、人员选派、专业支持、线索移送等方面,明确了18个巡察协作配合机制成员单位职能职责。采取“比照”+“改进”模式,联合县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建立健全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实现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监督问题联查协作,同向发力,成果共享。

整改联动。该县实行“双反馈、双汇报”,每轮巡察情况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管县领导反馈,巡察整改情况由分管县领导及被巡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向县委书记专题汇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分管县领导“一岗双责”。制定《巡察整改情况公示制度》,对区域性、普遍性问题,通过下发“巡察建议书”,督促各单位整改。对系统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进行深入研判,形成专题报告供县委决策参考,并督查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针对性、综合性专项治理。同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目前,该县已问责4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沿河县纪委监委 陈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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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