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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14年05月2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沿纪通〔2014〕23号

 

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局

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的通报

 

 

各乡、镇党委和政府,经济开发区、县城新区、坝坨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县人武部党委,乌轮司党委,各人民团体:

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和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全县党风政风明显转变。但也有个别党员干部无视规定,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现对年初以来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1.2013年,板场乡计生办负责人郑钊采取虚开消费发票、虚假结算清单、模仿经手人签字等形式,先后两次违规报销费用24175元。同年,以接洽工作名义在县城“凯撒皇宫会所”违规消费2900元。郑钊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作组织调整,违规报销的资金予以追缴。

2.2014年4月28日,县民政局副局长任廷文带队到谯家镇检查工作期间,在该镇服务大厅的办公电脑上玩游戏,被县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3.2014年4月28日,谯家镇副镇长陈刚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兼寝室)闭门睡觉,被县监察局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4.2014年5月1日,县海事处处长刘光军违规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到官舟镇水库检查工作,被县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5.2014年5月1日,县地税局驾驶员何跃驾驶本单位公车到珠瑙岩景区游玩,被县地税局作责令书面检讨、处罚金1000元、单位内部通报批评处理。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作风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三转”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始终保持查处作风问题高压态势,强化监督检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作风问题、特别是穿“隐身衣”的“四风”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

                    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局

                    201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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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