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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南明对信访件处理不及时的要倒查责任
时间:2014年06月1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近日,南明区纪委监察局按照“强信念、抓反腐,强服务、抓惠民,强作风、抓发展”的要求,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的原则,制定了《南明区纪委监察局初信初访快速处理工作制度》,通过“五个快”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效率,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快速受理。区纪委监察局接到群众的信访举报,当天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登记工作,当天打印信访拟办单,当天按程序呈委局领导签署办理意见,当日交办转办有关单位;承办单位部门要在接到交办件后1日内呈报批办、落实承办单位、包案领导、主办人和核查人员、督办人,并将办理情况报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备案。

  快速查处。对初信初访件实行分类办理,承办单位收到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转交办的信访件,当天第一时间与信访人见面听取其信访诉求,当天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能马上办理的,应责成相关单位当天办结,事后追责;情况复杂、初核工作较大的信访件在30日内办结,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在60日内办理结束,对转立案处理或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办结的,须向区纪委监察局报告,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同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快速反馈。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由主办人和办案人在信访案件调查结束,并形成最终调查处理建议后,当日向举报人反馈调查情况和答复处理结果。举报人对调查情况有异议或对处理结果不服的,由调查组进行补充调查,并于5日内再次给予答复。

  快速报结。按照核查到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到位的原则,承办单位在信访案件调查结束后,当天第一时间送呈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当天审核调查卷宗及调查报告,当天督查回复信访人的情况。

  快速追责。对不重视初信初访、不及时受理告知、核查不认真、反馈不到位、查处不到位,对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无故搁置、久拖不报,对违反信访、办案工作纪律,致使群众多次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进行责任倒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追究。(贵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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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