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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推进县委权力公开规范运行
时间:2012年06月18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长治县作为山西省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县,以确权为基础、限权为关键、民主为核心、公开为手段、监督为保障,初步建立了县委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抓确权,确保县委权力科学配置。一是明确县委职权,保证权力合理归位。依据《党章》、《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党内有关法规,对县委各类事务进行归类梳理,列出县委权力清单,将县委职权细化为事关全局类、社会稳定类、社会事业类、党风廉政建设类、党建工作类等六大类57项,确保县委权力合理归位。二是厘清权力边界,实行权力分离制衡。针对县委与县政府权力交叉重叠、定位不清、分工不明等问题,对县委、县政府各类事务进行归类梳理,厘清了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职权24项,县委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职权143项,进一步规范了县委权力。三是科学配置权力,规范县委决策行为。科学配置了县党代会权力,实行党代会常任制和党代表任期制,进一步提升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科学配置县委全委会权力,明确县委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谋划决策权、党内决议决定执行权、对县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监督权、主要干部任用表决权等权力;科学配置县委常委会权力,明确县委常委会重要事项审议权、党内决议决定实施权、经常性事项决定权等主要权力;科学配置县委书记的权力,明确县委书记统一领导权、主持决策权、最后否决权等主要职权26项。
    抓程序,确保县委权力规范运行。一是梳理权力脉络,明确县委决策的重点环节。梳理县委权力脉络,明确县委常委会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领导干部问责、党员干部违纪查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监督、县委重大事项决策和县委制定制度意见等县委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二是围绕决策环节,分类制定县委决策流程。围绕县委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分类绘制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县委权力运行监督、党组织考核、干部任免、领导干部问责查处等流程图31个,使各项权力在运行过程中有章可循,实现了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引入互动机制,确保县委权力规范运行。设立了县委书记、县长、纪委书记、组织部长信箱,建立了短信互动平台,开通了县委书记、县长专门电话;实行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和县委常委会开放制度,对会议议题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县报、县电视台提前发布公告,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
    抓监督,确保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编制县委职权公开目录,利用会议、文件、网络、短信、“公开广场”等载体,全面公开县委权力和各项事务,特别是抓好县委决策、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抓预防,确保县委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可防可控。按照设权风险、自律风险、制度风险、操作风险、绩效风险5种类型,认真全面查找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常委个人在权力运行和履行职务中存在的风险点,共确定县委常委职权行使中可能出现问题的风险点58个,制定防控措施49条。对查找出的风险点,根据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可能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的损失、可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具体指标,划分为高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其中,确定县委常委高风险等级40个、一般风险等级18个。同时,对防控责任进行细化,坚持县委集体领导与县委常委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县委常委会成员的“一岗双责”,县委常委会成员在媒体公开做出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初步构建起“事前有预防、事中有监控、事后有处置”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作者  裴少飞 山西省长治县县委书记)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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