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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积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 基本形成全过程监督“制度链”
时间:2011年05月0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去年以来,吉林省吉林市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先后出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基本形成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制度链”。

    该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渠道和程序,明确要求选拔干部必须公开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通报提名、推荐及投票表决结果,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公开干部任用结果,公开对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县(处)级领导干部“两评议”结果,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该市通过新闻媒体适时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及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丰富和拓宽群众了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的内容和渠道,引导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给予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解决干部任用工作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实行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同时,该市着力强化干部任前审核制度建设。制定了县(市)区选拔任用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预审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须严格按照预审制度办事,主动接受上级组织部门的监督,凡是拟调整、提拔的干部都应在进入讨论决定程序之前上报预审。

    吉林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开展拟提拔干部内部审核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征求意见程序,由原来市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处室出面征求意见,调整为干部监督室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本级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意见,确保了审查把关的准确性。

    为了将制度建设引向深入,该市积极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机制。着力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措施,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在拓宽全过程监督渠道方面,设立了江城党建网“12380”举报网页,同时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大众传媒及其他有效形式,逐步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对两年来所提任的市管领导干部均实行了跟踪、全程、原始性记实,既发挥了规范工作和行为的作用,也为实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提供了原始依据。实行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坚持每季度或半年以发函的形式对市委调整任用的干部和干部选任工作进行公信度测评和问卷调查,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其中,作出判断和评价,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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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