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之窗

沿河出台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督查及责任追究办法
时间:2010年05月2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为确保新增中央投资项目优质、安全、有序、高效地开展,沿河自治县出台了《落实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督查工作及责任追究办法》。该《办法》共分6章28条,分别对各单位各部门在落实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方式和内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在工作职责方面,主要就项目编制及投资计划、项目资金管理、项目实施及工程质量、项目建设及资金运行审计、项目建设相关手续等方面分别明确了相关责任部门,以及各部门针对本系统的工作应履行的监督检查职责。二是在监督检查方面,由县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监督台帐,每月定期收集汇总各职能部门工作自查情况。采取不定期深入有关部门和项目实施点和各级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并将定期综合监督情况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三是在责任追究方面,主要对违反项目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按照责令整改、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追究法律责任的方式进行责任追究。监督检查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也要按相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同时,把新增中央投资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机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效能建设考核内容进行年度考核,实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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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