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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三会”制,助推案件查办质量提升
时间:2013年07月1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近年来,沿河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查办了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同时,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态势,始终坚持依法查办不懈怠,探索规律不停滞;着力寻求案件“底层”突破,还原事实正本清源,提升效率事半功倍,确保操作安全文明调查,提升质量不松懈等方面践行了有益的探索,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工作情况:沿河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为了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民生,履行职责;围绕热点,注重监督;围绕作风,提升素质。自2010年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办案件197件,挽回经济损失817.46万元。其中,1万元以上大案74件,典型案件35件,涉及乡科级干部47人,一般干部58人,其他人员92人,有力惩处了腐败分子,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和党纪严肃性。

    2013年上半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9件,涉及38人,挽回经济损失90.91万元,受党纪处分30人,其中党内警告8人,严重警告4人,撤销党内职务6人,开除党籍12人。受政纪处分23人,其中行政警告3人,记大过2人,降级1人,撤职5人,开除11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刑事处理8人。这一系列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案件查办中,我县纪检机关始终坚持贯彻执行“二十四字”方针不动摇,依靠群众不马虎;注重程序抓实践,强化领导勇于担当,实事求是,敢于碰硬,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被调查对象负责,对案件事实负责的原则和精神,集思广益,民主讨论,建立了“一案三会”工作机制。

   案前梳理分析会: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后,及时召开会议,对案件线索认真分析梳理,对案件可能涉及到的人物、环境、情节、程度及法律法规知识等问题进行分析,做到了案前有预案,有假设,有保障。

    召开案前分析会,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案情的复杂程度等情况来确定调查组的组织形式,协调办案的相关部门。在熟悉案情、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调查组及时研究,制定调查方案,确定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步骤、方法,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办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调查方案确定以后,调查人员通过集思广益,形成调查提纲,根据线索细目,排出调查的先后顺序。对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抓住已经提示的主要线索,从违纪行为的起始阶段查起。对案情复杂的案件,划出以被调查人为中心的重要情节线索环链,选择突破口,确定调查对象,从而使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案中讨论调度会: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组及时召开案情讨论调度会,分析调查中所掌握的证据,前期调查所采取的措施是否适当,调查方向是否正确,措施是否有效。确定办案人员是否需要调整充实。认真梳理在调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置。2010年以来,我县共查处案件197件,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实现了办案“零违纪”和“零事故”目标,进而也降低了办案成本。通过案件调查过程中的讨论,不仅对案件进行了推理和判断,同时,促进了办案人员理论与实践水平的提升。

    案后总结整改会: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实践中,坚持对办结的案件进行总结,通过召开案件调查总结会,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集中办案人员的个案体验,回顾调查环节、证据调取中存在不规范、不到位的地方。重点围绕办案安全如何确保,办案质量如何逐步提升等问题进行总结归纳。提炼案件调查过程中值得发扬的经验做法和需要汲取的教训。对于办案中存在的重大、疑难、模糊的政策法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搜集材料,查找有关“依据”,查漏补缺。 纪检监察机关案后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剖析案发原因、制定对策。

    通过案后总结会,办案人员还对案件办理质量进行评议,畅谈看法,对今后办理同类案件或类似案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案后总结会,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行为,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质,更有利于办案新手成长锻炼,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方式方法的不断创新。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将在县委政府和市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业务水准,旗帜鲜明,在我县反腐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而有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后发赶超,同步小康集聚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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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