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集体审议制度。针对县纪委审理室人员少,室务会议集体审议案件的作用难以发挥的现状,县纪委分管领导不仅直接参与案件审理,而且在案件审核程序结束后,专门主持召开信访、纪检监察、审理等室业务干部参加的案件分析会,对案件的定性、量纪、证据情况进行集体审议,为纪委常委会审定案件奠定基础。
坚持处分决定执行制度。严格落实《铜仁市纪委监察局宣布处分决定警示教育暂行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在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中的职责,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受处分人员的谈话、宣布处分决定、开展警示教育、收缴违纪资金、送达处分材料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将处分材料归入受处分人员档案,落实受处分人员工资核减、扣发奖金、影响考核、职级调整等工作;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报告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落实受处分人员的考核、考察等工作。每年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截至目前,全县共受理案件28件,已审结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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