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便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有黑必扫,除恶必尽,打赢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现将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驻贵州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大家提供线索。如发现如下涉黑涉恶问题可以通过电话、信箱等方式向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行反映。
一、受理范围 以下12种行为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如有发现请举报: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工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2.影响、干扰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政策落实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851-85895563 0851-85895969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进驻贵州举报电话) 2.受理时间:每天8:00——20:00 3.举报邮政邮箱:贵阳市A012号邮政信箱 特此公告
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