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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沿河自治县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8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2018年1月2日至2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进行了巡视。2018年4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四个意识”不够强,落实脱贫攻坚项目不够精准到位,对干部群众的思想引领不够,对上轮巡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不及时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脱贫攻坚项目不够精准到位”问题。一是对于违规收取易地扶贫搬迁保证金并存入个人账户问题,已对2016年度土地坳政府向辖区内部分搬迁户收取易地扶贫搬迁保证金问题及时整改完毕并进行通报。以此类推,在全县范围进行资金管理清理,印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款私存”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公款私存类似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和整改。二是对于经果林扶贫项目苗木成活率低的问题。因经果林扶贫项目已纳入特色农业保险,已及时协调保险公司第一时间对受灾情况进行了核灾定损,并制定了补苗方案,原则上成活率低于41%采取全额补苗重新栽植,成活率41%以上按死苗数补苗栽植,已于4月中旬全部种植完毕。三是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房屋有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情况。组建了工作组逐一核查限时整改,并深入开展排查,目前各安置点排查出的10户房屋顶板开裂、16户房顶有裂纹、13户厕所下水道漏水、29户水龙头漏水、18户房屋浸水、46户房屋漏水、5户墙体开裂、6户基础下沉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同时督促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抓好项目管理、房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搬迁安置群众住房安全。四是对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对象识别不准问题。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已督促对搬迁对象进行再核查、再统计工作,目前已完成统计上报。同时,对不符合搬迁政策的贫困户坚决清理,收回其重复享受的搬迁安置房或移民补助,对涉及黄土、中寨、夹石等乡镇审核把关不严相关责任人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

2.针对“对上轮巡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不及时”问题。2014年9月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向沿河反馈巡视意见后,我县研究制定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沿党呈〔2014〕30号),并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整改方案于2014年10月12日上报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各阶段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分别于2014年12月3日、2015年10月7日和2015年11月21日报送了省委第四巡视组(分别是“沿党呈〔2014〕36号”、“沿党呈〔2015〕22号”和“沿党呈〔2015〕27号”文件)。2014年12月3日呈报的整改报告是通过县纪委内网报送的。但2014年12月3日省委第四巡视组没有收到我县报送材料的情况,我县也没有跟进了解是否收到,暴露出我县在文件管理和传输中存在一些问题。我县认真吸取教训,2018年4月10日召开全县党政办公室系统工作会议,组织全县党政办公室负责同志进行培训。

二、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党费收缴、补缴未按规定执行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3.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扣主题召开了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通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明确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各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三是组建了四个基层党建专项督导组,对各基层党委贯彻落实《准则》要求,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了督查,第一轮全覆盖督导工作已于8月底全面结束,第二轮督导已于10月份全面启动,将用近三个月时间再次深入各乡镇、村,机关党支部进行回访督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规范,组织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4.针对“党费收缴、补缴未严格按规定执行”问题。在全县开展了党费收缴专项清理,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对所欠党费立即进行了补缴。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和执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补充通知》,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了党费收缴业务培训,严格执行每月收缴一次党费制度,确保党费按时足额收缴。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上紧下松,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基层“苍蝇式”腐败多发,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压力不够”问题。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有关精神和安排部署相关工作频次逐步增加,在今年召开的23次常委会议和9次常委(扩大)会议中,涉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等相关内容的会议达16次。二是压实“两个”责任。推行“两个责任”记实管理、“三述三评”、“一人一清单”等考评机制,统一制发“两个责任”记实手册1000余册;7名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接受纪委委员质询;开播党组织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访谈14期14人;督促抓好“两个责任”分级约谈2060人次;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问责53人。三是开展检查督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半年考核督导,督促“两个责任”落细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对“一把手”监督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重要内容。

6.针对“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问题。一是用好“四种形态”。坚持全面执纪,践行运用“四种形态”,既严肃查处贪腐问题,又全面查处违反“六项纪律”的案件,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今年以来督促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600余人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轻处分(含组织调整处理)171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重处分(含重大职务调整处理)24人次;运用“第四种形态”对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进行立案审查3人次。二是用好巡察“利剑”。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和巡察工作,调整充实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十三届县委第二、第三轮巡察共发现问题633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24条,下发边巡边改通知书45份,相关问题线索已按程序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相关单位调查核实。严格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推进巡察工作扎实有效,启动了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确保逐步实现巡察全覆盖。三是锻造过硬队伍。全面完成监委挂牌、选举、人员转隶和集中办公、内设机构设置等工作,同步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和设立县委固定巡察组。开展了“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题教育,聘请5名党风廉政建设特邀监督员。制定了《2018年度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方案》《沿河自治县2018年度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题教育工作方案》《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委业务工作流程图》,对纪检监察干部培训204人次(其中省外培训115人次,省内培训89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四是加大震慑力度。强化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宣布处分决定、案件回访同步开展警示教育500人次;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沿河期间交办问题线索分别进行了调查处理;举办违规违纪干部学习班1期37人。

7.针对“部分信访件未及时了结”问题。县纪委监委认真梳理,查阅案件办理台账及档案资料后,发现36件信访件中,有23件信访件办结后未及时销号和登录完善,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毕。其中有10件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该类信访件已按要求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有3件因为相关重要证人外出,主要证据没有取得而未结案的案件目前已办结。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信访线索处置通知》,强化提升信访和案件办理质量,对信访线索受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方式、督办跟踪、台账管理等作进一步明确,有效有序做好信访线索处置。2018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248件,处置问题线索432件,立案审查213件,结案191件,党纪政务处分195人,办理留置案件2件,收缴违纪资金180.83万元;

8.针对“纪委案件卷宗材料不规范”问题。县纪委监委对近三年信访案件卷宗进行全面自查,要求按照“质量第一、实事求是、能改必改、应补必补”的工作原则,对案件卷宗资料进行全面整改。

9.针对“基层‘苍蝇式’腐败多发”问题。一是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制定印发了《2018年度在扶贫领域开展“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方案》《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2018~2020年工作方案》《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围绕督促民生扶贫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举措,强化监督执纪。二是完善乡村廉政监督制约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通过分块分项分条建立权力运行明晰、流程规范、具有监督约束机制的清单制度,厘清乡村各级组织机构的工作责任和权力边界,强化服务群众功能,并将每项制度设计成文字流程图的形式公开执行。通过织密制度的笼子,规范乡村权力正确行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三是扎实开展民生监督。认真开展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工作,按照“4+N”专项监察工作思路和“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要求,扎实开展民生监督。1至9月,全县扶贫民生领域共发现问题181个,立案65件,党政纪处分130人,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问责党员领导干部45人,通报曝光20人次。

10.针对“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关于以虚假接待业务报销费用情况,县城管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财经相关制度,规范了“三公”经费报销管理。二是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个人应缴会费问题,印发了《关于沿河县工会会员未按规定缴纳工会会费问题的巡视整改通知》,对所欠工会费全部进行了补缴,同时进一步规范县总工会工作,完善了定期收取工会费制度。三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中涉及相关乡镇违纪人员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为降低财物管理风险,已责成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严格财经纪律,规范报销审批程序,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强对本单位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防控。进一步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四、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监督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1.针对“人事记录本记录不规范”问题。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已认真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人事议题会议记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研究干部人事有关问题会议记录的格式。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形式主义顽固反复,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兼职取酬等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2.针对“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进一步精文减会。对县委、县政府领导召开的各类会议尽量整合召开。除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人代会、县政协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和需要审议重要事项、讨论重要文件的会议外,其他以县委、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均未超过半天。二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暗访调研制度。县级领导坚持每月到基层明察暗访,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调查研究。三是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全面启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题整治。1至9月,共查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57起61人,党纪政务处分55人,通报曝光9人次。

13.针对“部分单位和干部作风不严不实”问题。一是深入贯彻执行《铜仁市干部执行力问责办法(试行)》,扎实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解决党员干部存在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二是强化效能督查,实行重要时段重点督查,抓住节假日重要节点,由县纪委监委组建13个督查工作组,以“县直部门全覆盖、乡镇抽查”的工作模式开展了督查,对节日前后纪律作风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通报曝光,13个单位30名干部职工因为迟到和未到岗被通报。三是着力加强作风建设,转变工作方式,上半年通过组织召开群众会议方式全面开展农村低保评议工作,有力确保低保评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关于思渠镇幸元村和团结街道田坝社区低保评议违规问题,已给予幸元村原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对联系村领导通报批评;给予田坝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联系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14.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禁而不止”问题。一是抓好具体问题查处。对个别乡镇多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给予该镇相关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责任主要领导进行了组织调整;对县个别单位发放城区交通补贴问题,已督促进行整改,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和通报,个别单位用企业资金给职工发放绩效奖金问题,已全面完成清退并上缴国库。二是开展全面清理。按照《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清收有关费用的通知》(铜党办发电〔2018〕64号)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4年以来违规报销在职的在职研究生、其他学历提高学费和其他费用以及2015以来(以发放时间为准)违规发放给本单位当时在职领导和职工、其他部门当时在职公务员及有行政职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审费清理工作,所涉费用全部进行了清收;对福利彩票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项清理。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对2014年9月以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进行专项整治,共自查上报问题70个;依规依纪处理指挥部各类补贴工作,76个指挥部自查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资金全部上缴。

15.针对“个别单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调查核实,所反映的个别单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属于会务用餐安排。但由于报账时资料不齐,财务人员审核把关不严,已对相关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同时,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县直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议接待、严格用餐标准,加强财务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6-8221021;邮政信箱: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msk822102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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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