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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扶贫领域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8年09月2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按照全市扶贫领域整治蝇贪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问责利剑作用,对扶贫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等方面存在的失职失责行为,坚决失职必问,问责必严。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贵州省脱贫攻坚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5起扶贫领域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通报如下:

1.和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杨秀贵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7年,杨秀贵任和平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负责扶贫开发工作期间,在大坪村金顶山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四批、第七批种植黄花项目过程中,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存在合作社虚报2台烘干机,套取资金3万元的问题。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杨秀贵应负领导责任。

2.沙子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侯锡阳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7年,侯锡阳任沙子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期间,在沙子街道兴隆村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存在未经民主评议村干部私自确定4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将2户新建房屋不符合享受条件的农户验收确定为危改对象等问题,涉及资金5万元。2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侯锡阳应负领导责任。

3.官舟镇党委委员、拟提名副镇长任达峰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任达峰任中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镇扶贫办工作期间,在中界镇农富百香果农牧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中药材产业扶贫项目过程中,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存在未按要求对项目利益联结的37户贫困户入股分红3.7万元,未按要求抽取村集体经济收益1.48万元,拖欠农户土地流转费、工人工资等问题。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任达峰应负领导责任。

4.洪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冉刚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7年,冉刚强任洪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期间,在洪渡镇双泉村实施2016年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过程中,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存在3个白山羊联户养殖项目未按要求对项目利益联结的10户贫困户入股分红,涉及资金6100元,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冉刚强应负领导责任。

5.塘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郭定芬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68月至20183月,郭定芬任塘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卫生与计生工作期间,主体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塘坝镇龙桥村等8个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在开展相关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虚列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等193人次的服务对象名单,套取工作服务经费3644元的问题。相关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通报批评等处理,郭定芬应负领导责任。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聚力脱贫攻坚主战场,扛实工作主体监管责任,管严用好每项扶贫项目资金;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和领导责任,树牢“四个意识”,自觉责任担当,带头践行“五步工作法”,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确保各类扶贫政策发挥效益、惠及于民。(沿河自治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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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