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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工作中5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通报
时间:2018年06月2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admin 浏览量:

沿纪通〔201811

 

关于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工作中5名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通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县城新区、思州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县人武部党委,乌轮司党委,各人民团体:

20179月至201711月,我县民生监督组对全县2014年至2016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监察。通过监察发现,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分而不管、管而不细、管而不实监管不力的失职失责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铜仁市干部执行力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严肃责任追究,现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工作中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5名党员领导干部通报如下:

一、沙子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冉贵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5年,冉贵任泉坝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扶贫生态移民工作期间,对泉坝镇瓦窑堡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实施监管不力,存在村干部家庭违规享受移民搬迁政策问题,相关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冉贵应负领导责任。

二、甘溪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天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5年,何天明任中寨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主抓扶贫生态移民工作和分管镇国土所期间中寨镇垭口场扶贫生态移民搬迁工程实施监管不力,存在镇国土所干部违规享受移民搬迁政策问题,相关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何天明应负领导责任。

三、新景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席涛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席涛任新景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联系新景镇白果村工作期间,督促指导工作不力,该村存在落实扶贫政策不精准、不符合条件对象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问题,相关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席涛应负领导责任。

四、客田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田鸿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6年,田鸿任塘坝镇人大副主席联系塘坝镇凤凰村工作期间,督促指导工作不力,该村存在村干部直系亲属不符合条件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问题,相关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田鸿应负领导责任。

五、夹石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贾成文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2016年至2017年,贾成文夹石镇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主抓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期间,夹石镇石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监管不力,存在落实扶贫政策不精准、不符合条件对象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问题,相关问题直接责任人被立案查处。贾成文应负领导责任。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扛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工作主体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自觉责任担当,确保各类扶贫民生政策落地落实、项目资金管好用活。

                               

        

                                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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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