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纪通〔2016〕30号
关于4起“三个开刀”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切实加强民生领域整治铸廉三年行动,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扶贫办原党组成员、外资管理中心主任孙廷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2年4月至2013年8月,孙廷瑞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次共计收受扶贫项目供苗商徐某某10万元。2016年4月,孙廷瑞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2.甘溪镇林业环保站干部敖廷高侵吞群众利益问题。敖廷高任甘溪镇计生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李户村李某某独生子女补助款0.2485万元;在向镇财政分局提供独生子女补助名册时,故意将李某某隐瞒不报,致使李某某两年应得补助资金共0.315万元至今滞留于财政分局账上。2016年5月,敖廷高受到严重警告和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
3.谯家镇计生办主任何平乱作为问题。2013年6月至2015年12月,何平利用职务之便,3次违规收取计生服务对象社会抚养费共计1.65万元。2016年5月,何平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溪分局干部何虎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6年3月,何虎在为蒋某某办理微型企业申办手续过程中,以申报获批为由骗得蒋某某信任,并借机向蒋某某借款5万元为其子何某某申办微型企业筹备微型企业注册资金,承诺一个月内还清借款;待蒋某某获知其申报微型企业未获批准后,多次向何虎催还借款,何虎再次承诺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民生领域项目和资金的监管,确保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中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纪委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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